张骐:数字时代的法学教育目标和方法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沙龙

作为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的先行者,近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不懈探索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和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改革。自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北京大学法学院推出了“教学沙龙”系列活动。该活动旨在促进教学方面的相互交流,为教师之间分享教学经验、方法和心得搭建沟通的桥梁,凝聚形成教学共同体,进一步促进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精研教学工作的氛围,持续提升北大法学院的教学质量。

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沙龙”邀请多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为全院教师分享他们从教以来的心得与感悟。各位主讲老师数十年如一日,教书育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学生的成长和学院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的教学经验和奉献精神是北大法学院的宝贵财富,我们期待通过教学沙龙的形式使之得到继承和发扬。

2024年4月26日中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沙龙2024年第1期(总第26期)在凯原楼307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期沙龙以“数字时代的法学教育目标和方法”为主题,由张骐老师主讲,院长助理俞祺主持。活动得到了北京大学道·安法学基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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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教学沙龙,张骐老师结合自身四十多年从事法学教育的经历与心得,提出了本次讲座的核心主题与问题关切,即我们在当下、在数字时代面临什么样的挑战?如何在法学教育中、通过法学教育应对这样的挑战?之后,张骐老师将这组核心主题拆分为三个问题进行回应,一是“当下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二是“我们的目标:精英教育的转化”,三是“我们的对策:法学院的教学及改革,和个人的教学体会”,从而为在座的各位老师提供一些当下法学教育应当追求的目标与应对挑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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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下法学院教育所面临的挑战

张骐老师表示,当下这个时代法学院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其实也是当下社会所面临的挑战。我们现在正处于历史转折时期,各种利益群体的诉求差异巨大,社会和国家的利益表达机制也还在建设之中。多种多样,甚至彼此冲突的迫切诉求,需要、或者应当通过法律实现调整。同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等新的技术或者问题纷至沓来,对法律教育提出多方面的挑战。

具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AI对就业的威胁。AI将在多大程度上取代人的工作?在AI背景下法学院内部可能还存在着的一个问题即就业市场的压力导致法学院学生中存在着一种内卷式的学习生活样态。在这一大背景之下,怎样帮助学生避免或克服对当下和未来的焦虑?

第二,有学者认为,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战争与和平”取代了“和平与发展”,成为新的时代主题,在这种情况下,法学院的学生、法律人该怎么做?

第三,观念差异的现实。目前,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师之间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方面常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被期望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该怎么办?

二、我们的目标

在这一部分,张骐老师从观念和法学院作业这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讨论,以便将问题讨论清楚,不致互相混淆。

(一)观念方面的目标:“精英教育”的转化

所谓“精英教育”的转化,指的是把以前精英法学院的法律教育进行延展并日常化,这是在数字时代所必须的。

张骐老师从哈佛大学法学院第六任院长厄温·格里斯沃德(Erwin Griswold)对伟大法学院的教育特色的理解谈起,格里斯沃德院长说道:“你们去一个伟大的法学院与其说是为了知识,不如说是为了艺术或者习惯,为了表达的艺术,为了迅速进入另一个人的思想的艺术,为了随时接受一种新的智识立场的艺术,为了甘受批评和驳斥的习惯,为了用有分寸的术语表示赞成或者反对的习惯,为了考虑精确性的细微要点的习惯,为了搞清在给定时间内什么是可能的艺术,为了品位,为了眼光,为了精神的勇敢和精神的冷静。”上述说法在从前可能只对精英法学院有意义,因为这些要求对普通法学院而言,尤其是其毕业生以通过司法考试为主要目标的法学院来说或许有脱离实际之嫌。

但对于当下这个时代来说,张骐老师认为,包括北大法学院在内的几乎所有法学院校都需要认真思考并实践上述忠告。因为这些忠告可以帮助我们的毕业生处理好与同事的关系,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这些为社会所必需的能力,是目前AI所无法取代的。

我们可以把上述要求具体化为当下法学教育的四个观念上的基本目标,就是人文性、批判性、责任心和健全的法律思维。这一部分旨在回答的问题是,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什么?我们的法学教育是为了什么?这四个目标是化繁为简、抓大放小的目标。

首先,作为法学教育目标的人文性包括四层含义:第一,人是有尊严的生命个体,人是有个人意志、可以进行选择、可以做出否定性判断并有创造性的主体。第二,人是法律思维的出发点。第三,人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公民性(civility),是在法律秩序中法律意义的赋予者、创造者,是立法者与法律权利的享有者、义务的承担者。第四,法律、法学与文明、与文化有密切的关系,“法律是文明的产物,是维系文明的手段,是促进文明的手段。”法律、文明与文化都是发展的,而且是在开放与融合中发展的,法科学生要有对自己文化传统的自省态度与能力,且要有对文化多样性的开放与融合的态度与能力。

此外,法律教育的人文性目标还旨在帮助学生获得人生的意义。中国大学的法学院不同于美国大学的法学院,如果说美国大学的法学院是以职业教育为主的话,那么中国大学法学院的本科教育还肩负着博雅教育、通识教育的功能和任务。所以,怎样指导学生认识、获得人生的意义是法学教育的一个实际问题。

其次,有关批判性及创造性的内涵。批判性,是指一种反思态度,是追问“为什么”,而非总是想当然的思维习惯。法学院不仅要讲授各种法律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智慧、见识。见识比知识重要得多,而见识一定要以批判性为前提条件。而创造性源出于批判性。原耶鲁大学校长卢文就曾指出:“真正的教育,是自由的精神、公民的责任、远大的志向,是批判性的独立思考、时时刻刻的自我觉知、终身学习的基础、获得幸福的能力……自由地发挥个人潜质,自由地选择学习方向,不为功利所累,为生命的成长确定方向,为社会、为人类的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有关责任心的内涵。责任心就是担当意识。我们的教师和学生应该能够回应社会关切,为我们的社会提供有思想的学术,和有学术的思想。责任心是帮助学生提高素质、避免焦虑的良药。北大师生在责任心方面是有传统的,存在着一种历史的传承与活的记忆。当今法律人很大的责任就是对法治的责任。

第四,即培养健全的法律思维,这包括特点和内容两方面。健全的法律思维从特点上讲可以包括八个方面:肯定人的尊严;坚守公正;实践性;社会性;具有批判性;开放包容;合乎职业伦理;坚持对于法治和公正的价值理性的思维,即从价值理性的角度理解法治与公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工具。从内容上看,健全的法律思维包含了多学科的面向。各个学科的教师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各自学科提出和研究问题的独特方式,掌握各自学科的研究方法,培养相应的理论素养,帮助同学们初步学会用各自学科的眼光和方法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

(二)法学院作业方面的目标

从法学院作业方面来看,法学教育也存在三重目标:一是面向国家的法治建设实践;二是面向通过法律的国际交往和涉外法治实践;三是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这三个方面的要求具体化,就涉及到法学院学生的能力构成问题。提高法科学生的专业能力,是帮助学生摆脱内卷的一条路径。

具体来说包括符合法治精神的、日常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例如依法解决纠纷的能力、善于依法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研究能力、案例分析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外语能力、通过法律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使用大数据和AI的能力、跨学科思考能力、终身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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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们的对策

在明确目标后,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张骐老师从法学院的教学改革以及个人体会两个方面展开,讨论了这一对策问题。

(一)法学院的教学及改革

首先,张骐老师指出了法学院教学方式在五个方面上的转变。

一是从以教师“授业”为中心,转变为着眼于培养、训练学生的能力。体现在教学设计上,就是课程会更加注重问题导向,而非学科特点。这一转变带来了两个方面的教改问题:问题一,如果学生在法学院学的内容很可能会很快被AI取代,那么,法学院教什么?怎么教?应对这一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就是更加注重课程的问题意识与时代性。问题二,是否以及怎样鼓励教师开新课?这其中涉及到教师与教学管理之间的紧张关系,如何规范有序地鼓励教师开新课本身需要多方面的协调与配合。

二是教学与学习方式的转变。通过项目实践,帮助学生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导学生通过实际作业进行学习,这样的教学模式应当是案例式的、项目式的,是问题导向的、体验式与探究式的学习。因为法科学生的能力是练出来的,不是背出来的。其中,北大法学院的案例研习课就是成功的范例。

三是从个体学习转变为团队合作学习,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行学习。这带来了有关教改的第三个问题,即如果是团队合作学习,如何确定团队合作成果的评价标准?是否需要调整对学生的评分规则?

四是从单一课堂教学转变为第一课堂为主,三个课堂并用。

第五个转变是从法学单科学习,转变为多学科融合学习,当前特别是人工智能辅助学习。由此引发了第四个教改问题,即学生的任务量实际上变多了,那么是否需要教师和学院协调、控制学生每门课每周的阅读量?合理设计考核与作业方式?

之后,张骐老师介绍了日内瓦大学比较法课程的实际案例,以作为可以参考的第一课堂教学范例。张骐老师称之为“比较法教学3.0”,首先是教学目标问题,这门课程的目标是问题导向的,即旨在面对实际案例,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寻求广泛的解决方案。其所使用的教学方法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做中学”(Learning by Doing);二是“发现”,发现不同法律文化的根本特点。这种教学的一个条件是学生的多语言能力。

在讨论有关第二课堂(即读书小组)的设置时,张骐老师着重讨论了其必要性。有人可能会有疑问:法科学生在日常上课、学习的时候,不是有很多阅读任务吗?第一课堂的阅读量还不够吗?

张骐老师认为,第一课堂的阅读任务是配合教学需要而列出的单元式的、片段式的、甚至是零散式的阅读。而第二课堂的阅读任务则具有完整性、系统性,是第一课堂所无法取代的。第二课堂阅读的经典理论著作,是学生学习、研究法律基本问题的基础,是校园学习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能够帮助学生保持一种充实积极的思考状态,是培养、训练研究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有助于增长见识、涵育修养。同时,第二课堂也引发了涉及教改的问题,即参加读书会的同学,可否得到学分?

随后,张骐老师进一步探讨了第三课堂的相关问题。他表示,第三课堂可以在法学教育方面发挥必要的辅助作用。教师在第三课堂中的身份是双重的,既是教师,也是长者,要为学生提供生活上、精神上的一种引导。

(二)个人的教学体会

张骐老师在这一部分概述了自己两方面的教学体会,首先是关于研讨班的教学工作,要做好教学大纲,准备好需要讨论或思考的问题;安排好学生发言,学生要在发言前将自己的提纲发送至公共邮箱中;认真阅读作业,及时做讲评;所有作业都放在一个公共电子邮箱里,以便每个同学都能看到其他人的作业,可以做到相互学习;合理安排阅读量。

另一方面是关于个人教学和指导研究生工作的四个原则性概括。一是教学与科研并重,之所以讲并重,是因为两者之间存在张力与冲突,科研讲求重点,而教学则讲究体系。二是课上与课下并重,与学生共同探讨对难题的解决之道。三是良心与规范并重。四是既关心学业,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四、讨论与提问

在交流环节,有老师表示,当下的本科生在日常学习中更适应高中式的教学模式,同时日常学业压力巨大,导致教师在推进更加注重培养学习能力的教学模式时往往也会遇到来自学生的阻力。还有老师表示,在法学教育工作中,引导学生立志要比传授知识更加重要,也更加急迫。

张骐老师最后强调,当我们讨论法学教育的人文性、批判性和责任心时,我们是从大时间尺度上进行讨论,这些目标未见得是在当下法学教育中被普遍意识到的目标。我们会遭遇挑战,但即便有困难,我们也需要坚守我们的目标。

五、结语

在本次讲座中,张骐老师结合自身长期的教学科研经历,全面地介绍了在数字时代法学教育会面对的挑战以及为应对这些挑战而需设定的目标和对策,并提供了典型的参考范例,同时也为北大法学院进一步完善教学培养模式提出了有益建议。

活动最后,郭雳院长代表学院为张骐老师赠送了本次沙龙的纪念海报,以表学院对张骐老师长期教学科研奉献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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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介绍

张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法理学、比较法学、司法裁判理论、案例指导与判例制度。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公安局法律顾问专家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40余年。长期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与发展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研究,参加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的草稿讨论及审议。2019年2月被评为中国法学会“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2021年11月被评为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度人物”(首届)。曾先后赴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牛津大学、海德堡大学、慕尼黑大学作访问研究或学术交流。

代表性研究成果

《司法案例的使用方法研究》《中国司法先例与案例指导制度研究》《法律推理与法律制度》等书。近期论文有:“在技术理性与法治之间——交错时空中的人文主义法学立场”,载《法商研究》,2023年第6期;“论能动司法”,载《中国应用法学》,2023年第4期;“论裁判文书的对话性”,载《中国应用法学研究》2022年第1期;“论案例裁判规则的表达与运用”,载《现代法学》2020年第5期;“司法推理价值判断的观念与体制分析”,载《浙江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中国判例之路中的经验与逻辑——霍姆斯论断的启示”,载《清华法学》2020年第6期。